第三十二章 我是谁(1/3)

就是这样发生的,让疼,让尖叫,让变疯。

我不是冷血的,我也没有变疯。我的上一本小说集《蝴蝶的尖叫》再次出版了。教父和邓安排我去各高校做宣传,回答男生的诸如“倪可小姐,你有一天会裸奔吗?”这样的问题,跟生们讨论“是不是第二”,“权主义者到底想要什么”。

去复旦的时候我在坪上躺了会儿,看看天空,想想那个

接下来的子,朱砂第二次披起婚纱,新郎是志得意满的青年画家,比她小8岁的阿。婚礼举行的子与天天的葬礼隔了3个月20天,可能大部分都没意识到这一点,除了我。

婚礼在复兴公园内一家劳伦斯的画廊举行,那一天也是新郎的个画展举办的子。来了中外很多宾客,包括马当娜。马当娜给新送了一份厚礼,一对欧米茄金表,她以此来表示她的气度,阿毕竟是她最在乎的男之一。

我没有与她多说话,我突然不再那么喜欢她,也许她并没有对天天说过些什么多余的话,也许她并不是那么存心要控制她认识的朋友们。可我不再想与她走得太近。

太多,闷热的空气使不适,我早早告退了。

德国方面一直有电子邮件发过来,马克的,莎米尔的。我告诉了他们有关天天的死讯,我说现在我的心趋于平静,因为我的小说即将完成,这是送给天天和那一段生活的最好礼物。

莎米尔邀请我在完成小说后去德国,“这对你的恢复有好处,来看看这儿的尖顶教堂、黑森林和群吧,相信马克也盼望见到你。”

而马克的邮件总是长而又长,不厌其烦地告诉我他最近又做了些什么,去过什么地方,还有与妻子的争吵,我不知道是什么样的信赖感使他有对我倾吐的冲动,也许一个写小说的在理解力和直觉上是可以被信赖的,即使我偷了他蓝宝石婚戒。这个戒指我一直戴在拇指上,因为它真的很好看。

定下来在10月底过完鬼节后去柏林,鬼节是我喜欢的节,它漫而有想象力,用假面装扮的游戏驱走死的腐味。

临去德国前我做了一些整理,整理小说文稿,整理西郊的那套公寓。我打算搬回父母家住,公寓的钥匙则要给康妮。天天的东西都还在那儿。我从中挑了一张天天的自画像,一本他喜欢的狄兰托马斯的诗集和一件他常穿的白衬衣。

衬衣上面还有他的体味,把脸深深埋在其中,那种熟悉的味道使想起什么是丢失的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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